新京報漫畫/高俊夫
  非常評
  一座山寨版的埃及獅身人面像近日亮相河北石家莊,引起埃及文物部門的關註。依照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公約,中國也是締約國。高仿的獅身人面像涉嫌觸犯國際公約,埃及方面也已經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進行投訴。
  珍視文物本身價值,國內真正稀缺
  埃及的投訴,毫無疑問,這是一種文化自尊與自珍態度。相比較而言,這種態度才是當前國內文化環境中最稀缺的要素。
  山寨版埃及獅身人面像迅速引起埃及方面的關註,並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投訴,與其他眾多山寨景點相比可能顯得偶然。不過,能夠被投訴,充分說明一者山寨文物既是對文化遺產本身的不尊重,同時功利性的用途,也是對文物本身價值的損害;二者山寨文化並非沒有規則約束,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公約,不僅是國際規則,也是對世界相關文化尊重的共識。
  埃及的投訴對我們應當是一種警示。他們關切的重點並不單單是文物被覆制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更在意的是粗製濫造對文物本身失真。如,埃及旅游部長顧問納賽爾表示:“如果使用複製的文物向中國人宣傳古埃及著名的歷史文化,埃及方面會非常歡迎”。毫無疑問,這是一種文化自尊與自珍態度。相比較而言,這種態度才是當前國內文化環境中最稀缺的要素。
  山寨獅身人面像誘發的“投訴”,所承載的山寨文化環境反思比最終的結果更重要。一者需要有對山寨思維說不的共識,特別是地方政績考核中,應對山寨文化的衝動作出顯性的約束,不讓“拿來主義”成為政績的亮點。
  二者需要完善對山寨思維說不的制度規則,將山寨牟利列入知識產權、著作權、建築外觀複製、文物合理利用等禁區,或通過司法訴訟追究侵權責任,或通過行政管理給予違規懲罰,真正讓惡意山寨者付出比獲利更大的代價,才能真正防止山寨思維的橫行,山寨文化產品的野蠻生長,才會賦予文化環境以自凈功能。 □木須蟲(公務員)
  創意園怎麼出了“山寨”貨
  如果不能首先重塑權力部門在知識產權上的保護意識,斷絕隨意“複製”“山寨”的權力行為,保護知識產權就很可能陷於空談之中。
  拋開到底是出於臨時拍攝而建,還是作為長期的景觀不談,最為諷刺的或許是,這個按照等比例建造的獅身人面像,不是“長”在其他地方,而是一個被當地列為省重點工程的“影視動漫旅游創意園”。當創意園需要借助山寨建築來表現“創意”,其以創新之名而實際抑制創新的意味已不言而喻。
  關於山寨文化,有學者曾撰文稱這源自中國傳統“變通文化”的變種。此種文化上的追溯或有其科學的一面。但是,正如這次埃及的投訴表明,按照現代性的創新文化理念,它的反思更應該觸及知識產權制度與法律的追問之上。
  這已是一個不得不正視的矛盾:一方面,隨著開放度的增加,我們有了更多的機會接觸國外元素與文化,山寨文化或許就是這個過程中所產生的“新問題”;但另一方面,山寨文化的流行與國際規則或使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衝突越來越明顯。埃及的投訴即可視為是此種衝突的具體例證。因此,強化制度與法律的完善與執行,一來普及與提升整個社會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二來,提高山寨行為的成本以約束山寨文化的不斷壯大,已經顯得越來越迫切。
  尤其值得註意的是,較之於民間山寨文化的流行,經由權力之手而促成的山寨實踐,更應該受到特別的關註與限制。眾所周知,僅以山寨建築為例,這些年無論是對國內外建築還是國外整個城市、小鎮的模仿與複製,在國內很多地方已並不鮮見。這些山寨行為大都是由權力主導,並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如果不能首先重塑權力部門在知識產權上的保護意識,斷絕隨意“複製”“山寨”的權力行為,保護知識產權就很可能陷於空談之中。
  打擊“山寨”,不妨學學埃及的較真,不僅關係到國家創新能力的培養與高度,更是一個不斷融入開放世界的大國,所必須要承擔的責任。 □朱昌俊(媒體人)
  相關報道見A16版  (原標題:山寨獅身人面像,該反思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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